2014年7月30日 星期三

多屋族省稅 「自住申請」有眉角

多屋族省稅 「自住申請」有眉角
全台共有13.8萬人、70萬棟房屋,近期內將會收到稅捐機關核發的「住家用房屋明細回覆單」,如期在60日內回函者,可擇定3戶房屋享有1.2%最低房屋稅;未回覆者,一律要從高按1.5%至3.6%不等稅率課稅。
配合7月1日起非供自住房屋稅率全面上調,為利納稅人提出自住房屋申請,財政部已訂出作業原則,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全台房屋數達4戶以上者,房屋所在地稅捐機關將寄發輔導自住房屋申請通知函,併同房屋資料歸戶,供其自行擇定應適用的低稅率房屋。
依據修正後的房屋稅條例第5條規定,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稅率已調高為1.5%至3.6%,自住房屋稅率維持為1.2%不變。
財政部強調,回覆自住房屋申請期限,是以納稅人收到稅捐機關通知後的60日為限,為保障權益,民眾應仔細勾選回覆,若未回覆者,統一要按非供自住的房屋稅率課稅,即稅率最低由房屋評定現值的1.5%起跳。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陳美珍/台北報導】